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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案例,下游犯罪洗钱罪

时间:2023-09-12 16:51阅读:
贷款诈骗罪案例,下游犯罪洗钱罪案例:李某某洗钱案——通过抵押借款方式,掩饰、隐瞒贷款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基本案情李某某,男,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业务,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7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上游犯罪2020年3月至6月间,肖某某伙同付某某等人,安排中介人员邹某某等组织无稳定职业和收入的社会人员隋某某等人,使用伪造的《

贷款诈骗罪案例,下游犯罪洗钱罪(图1)

贷款诈骗罪案例,下游犯罪洗钱罪

案例:李某某洗钱案

——通过抵押借款方式,掩饰、隐瞒贷款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

基本案情

李某某,男,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业务,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7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上游犯罪

2020年3月至6月间,肖某某伙同付某某等人,安排中介人员邹某某等组织无稳定职业和收入的社会人员隋某某等人,使用伪造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信用担保汽车分期贷款,用于向3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置汽车。最终,隋某某等13名社会人员的贷款申请获得批准,某银行发放贷款本金共计188.8万元,直接支付给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汽车由肖某某等人领走后对外出售或抵押,卖得的钱款按比例分配给上述人员等,无人负责归还贷款。

(二)洗钱罪

2020年4月,李某某经他人介绍认识肖某某。之后,肖某某将通过诈骗银行贷款方式购买的4辆汽车(登记在隋某某等人名下)“抵押”给李某某,并将有隋某某等人单方签名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买卖转让协议、车辆出售委托书等材料交给李某某。李某某明知相关车辆系肖某某等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向银行贷款购买,仍以抵押借款为名接受4辆汽车,并向肖某某支付钱款。后李某某将4辆汽车全部出售。

诉讼过程

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以肖某某、付某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某、付某某等6名被告人犯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肖某某、付某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均已生效。

2021年11月12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2022年2月25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因本罪属于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所犯新罪,撤销前罪缓刑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案例来源:京检在线

【法条链接】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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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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