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资金的财产等。关于贪污罪中公共财产的范围应该问哪些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贪污罪中公共财物范围应该有哪些
1.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资金的财产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资金的财产。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的私有财产,视为公共财产。
二、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腐败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外勾结,迂回腐败。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合法转移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迂回收回,据为己有。
2.公共资金的私人存款、私人贷款和利息。
3.通过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给自己单位进货时,从货款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自己的回扣。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在为单位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经济活动中,行为人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抬高合同标的物价格,然后私分抬高的差价。
5.间接腐败。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单位聘用的工人为自己工作。
6.占有被支付单位的劳动收入。
7.利用新技术实施腐败。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利用新的科技手段实施腐败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用微机收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用技术手段挪用股份和分红。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挪用资金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资金的目的是转移给本人使用而不是占有,而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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